安徽官K歌太被定殉职微博调查
作者:yangshi 日期:2011-11-10 9:55:20
调查:
未认定“因公殉职”
就在记者开始调查此事之时,有知情人称,微博中提到的领导夫人应该是在安庆市宜秀区残联工作。宜秀区残联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今年的3月8日下午,本单位的确有位女性工作人员在参加妇联组织的女职工活动时,身体出现了意外的状况,送医之后,遗憾离去。
“残联的这位女职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出的意外,这个是事实。”安庆市宜秀区人社局分管工伤认定的一位工作人员透露,由于其是突发疾病最后去世,超过了48小时的时限,“是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”。
该工作人员介绍,残联的这位女职工应该是大观区一位领导的妻子。3月8日发病,3月23日不幸去世。
之后,死者的姐妹和所在残联的同事曾经来咨询申请工伤认定的事情,但是她丈夫本人并未来咨询此事。申请被拒绝之后,家属和残联方面并未有新的动作,“即使要认定,最后也要上报到安庆市人社局工伤科”。
记者随后联系安庆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施姓负责人,工作人员称该负责人在开会,并记录了记者的联系方式。但记者截稿前并未收到答复。
回应:
微博传言不实
为核实事件的真伪,11月7日下午记者又联系了安庆市大观区宣传部。一位负责人透露,这几天区政府方面也已经关注到了这个微博,微博内容并不真实。
该负责人告诉记者,网上那条微博中的“安庆市某领导”影射的应该是大观区一位领导,而其爱人是在安庆市宜秀区残联工作,担任理事长一职。
股城网讯:11月4日早上,一位网友发出的一条微博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关注。微博称,安庆市某领导的夫人在KTV唱歌,不料疾病发作去世,被认定为因公殉职;葬礼上各机关大小领导都来吊唁。短短几天时间,微博就被众多网友转发评论。
网友们留言说到:
红豆杉果:既然是在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出现意外,认定工伤或因公殉职有什么不当?下班途中出现意外也可认定工伤啊。不能因为是领导的妻子就不能认定,如是这样,谁还敢当领导啊?
稻草人:越描越黑可不能怪罪网民。诚信诚信诚才能信呀。其实呢即便唱歌死了算因公殉职奇怪吗?我看此乃正常。算烈士又有何不可呢?无非拿几个钱的事。百姓心中之天秤那才叫重。
龙行天下:网友们不要错误理解因公殉职词意,因公是老公的公,老公是官爷,所以官爷夫人死了捧臭脚的自然要借机表现一下了,这也是从古传下来的不奇怪!
情殇:“这事儿挺荒唐的,应该和那位领导本人没有关系,他也没必要占这个便宜,应该是他下面的人干的,这样会有一笔抚恤金之类的。”有意思了,下边人是干什么的,是为上边人服务的这种事还要上边人说明白,那你都没有资格当下边人而且这事发生在38节活动。可以想象,这半年多的时间那位领导已经没有什么话语权,才让事情暴光。
驿动的心:换做普通女工在参加公司组织的“三八节”活动时,如果发生意外该怎么处理?如果应该定为因公,那这也应是因公。领导不是人吗?人首先应做到要有人性!其次才是对与错的问题!
广东中山网友:公雾猿死在床上、死在高尔夫球场上、死在酒桌上、死在歌厅、死在桑那房、死在车房、、、总之一句,死在哪都是因公徇职。
为爱好而工作:如果属实的话 那我建议他们全家 包括家里的牲畜都安上烈士的光荣称号 拿到钱的同时也得到“庸愚”。
“她本身有先天性的脑血管瘤,在今年三八妇女节宜秀区搞庆祝活动的时候,脑动脉破裂最后死亡,这是事实。”该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。
他表示,虽然该领导的爱人去世了,但并没有被认定为因公死亡、因公殉职,更没有网上流传的“吊唁时区领导收受礼金”一说。
记者就此事再向当地机关干部求证时,有知情人称葬礼场面不小,而详情则不愿意多说.
微博评论小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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